各院(部)、各处(室):
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,推动教育强省建设,研究解决影响我省教育发展中的重要理论、政策和实践问题,经山东省教育学会批准,拟于2023年10月—2023年11月组织2023年度省教育学会“十四五”规划课题申报工作。有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一、选题范围
本年度课题申报不设选题指南,申报人员可根据自身研究方向和专长拟定题目;鼓励针对我省乃至国家教育事业发展中的难点、热点和堵点问题开展研究,强化基础研究,支持跨学科、跨领域的有组织研究,不支持以编译著作、编写教材、编写丛书、编写工具书等为直接目的课题研究。
二、课题类别
本年度课题类别为重点课题、一般课题、青年专项课题、乡村教师专项课题、齐鲁“三名”建设工程专项课题;全部为自筹经费课题。
三、申报要求
(一)申请人条件
1.重点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。
2.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人对职称、学历(学位)不作要求。
3.不得以在读全日制研究生身份申报。
(二)其他限定条件
为避免一题多报、交叉申报和重复立项,保证申请人有足够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,做如下限定。
1.课题负责人本年度只能申报1项,且不能列入其他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;课题组成员本年度最多参与2项课题申报,否则取消申报资格。
2.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本次课题者,须在《申请书》中注明所申报课题与学位论文(出站报告)的联系和区别,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(出站报告)原件。
3.不得以与已出版、已结题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本次课题。
四、申报方式及程序
(一)申报方式
不受理个人直接申报。纸质材料统一由各二级学院报送。
(二)申报程序
1. 2023年10月14日-10月30日,各院部根据申报要求甄选申报对象,并指导、督促填写申报材料。2023年10月31日-11月14日,专家初评公示推荐名单,指导推荐人修改申报材料,2023年11月15日-11月16日,网络申报。
2.网络申报结束后,山东省教育学会秘书处负责组织立项评审,评审结果在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上公示,接受社会监督。
3.山东省教育学会秘书处从立项课题中确定若干重点课题,直接进行指导管理,其他课题由校科研处指导管理。
五、其他注意事项
(一)课题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。
(二)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,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。凡存在弄虚作假、抄袭剽窃等行为的,一经发现查实,取消3年申报资格;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。凡在课题申报和评审过程中发现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,除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外,均被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,取消3年申报资格。
(三)材料报送要求
本次评审采用网络评审方式。各学院按照要求统一填写《山东省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申报汇总表》(1 份),加盖公章,申报书、活页各1份;青岛滨海学院科研成果审核备案表一式2份报送至科研处;同时将申报材料含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信箱:;邮件主题请注明“2023年山东省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”字样。上述材料请于 2023年10月30日17:00前报送至科研处206。逾期报送,一律不再接受。
未尽事宜,请与科研处联系。
联系人:刘欣然(岱德楼206室)
内线:8199,电话:83150209
科研处邮箱:kyc@qdbhu.edu.cn
附件:
1.山东省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申请书.doc
2.山东省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活页.doc
3.山东省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申报汇总表.xls
4.山东省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(试行).docx
青岛滨海学院科研处
2023年10月13日